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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济宁起重设备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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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信息
山东附近吊车销售厂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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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: 浏览次数:873山东附近吊车销售厂家 
单价: 面议
最小起订量: 1
供货总量: 500000
发货期限: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8 天内发货
有效期至: 长期有效
最后更新: 2014-09-08 04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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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吊车厂生产的4吨吊车、5吨吊车、6吨小型汽车吊车、7吨吊车、8吨吊车、10吨吊车,12吨吊车,16吨吊车在国内外深受广大用户的信赖,广泛应用于建筑工地,工矿企业,车站,码头,电力,邮政,城建,园林,桥梁铺路等领域,覆盖全国30多个省市,涉及多个行业,并享有“投资少,见效快,买的起,用的好,机动性强,工作效率高”的盛誉。

以质量求生存,以服务谋发展,不断科技创新,产品销售网络遍及全国各地,被广泛应用于建筑、桥梁、网架钢构、园林绿化、电力安装、海上吊装等行业。我们的产品畅销全国各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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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吊车操作人员一定要经过培训,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,操作司机要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和高度的责任心,严格执行吊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,对吊重作业要用科学的、实事求是的科学数据说话,绝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,凭感觉行事。

②操作人员应事先了解吊车工作范围内地面情况,尤其是要弄清楚地基是否开挖回填过,回填后是否经过压实,以及回填时间等情况。

③轮式吊车作业一定按规定先打好支腿,支脚下垫牢木方,保持整机水平,不允许半打支腿或只一面打支腿;对履带吊车一定要在两侧履带下均铺设路基板(除非地面足够坚实),以增大履带对地面接触面积,减小接地比压,可能禁止履带两侧有差异。

④不要接近地沟、坑边、软弱路肩架设吊车,不得不接近时,必须提前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预防塌方,在操作人员不清楚时,吊车指挥人员或其他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应及时提醒,并在有关的作业方案措施中作为安全注意事项注明。

⑤正式起重作业前一定要经过试吊,确认可以安全作业后,方可正式吊装作业。

⑥任何情况都不能超载作业(有超载附加装置的除外),特别是未安装力矩限制器的吊车,操作人员一定要在准确弄清起吊物件的实际质量情况下,才能进行起重作业操作,起重机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要及时修复。 ⑦吊装作业前必须制定科学、详细的作业指导书,对吊车司机和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,司机严格执行起重吊装“十不吊”原则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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